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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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4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

一、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的认定
仿照国家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使用各种办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国家货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伪造国家货币罪。
对国家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使国家货币改变形态、升值的变造国家货币行为,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

二、关于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认定
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而予以买卖、携带或者运输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

三、关于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行为的认定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货币,而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的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按走私罪定罪处罚。
直接向走私犯罪分子收买其走私的伪造的货币的,以走私罪论处。

四、关于伪造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处罚
伪造国家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或者币量5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或者币量100张以上不满3000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因伪造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受过刑事处罚的,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伪造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总面值或币量虽不足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起点数量,也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伪造国家货币总面值15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500张以上的,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总面值3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3000张以上的;
(二)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主犯;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国家货币的;
(六)金融、财会等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伪造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总面值1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张以上的;
(七)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
(八)因伪造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的行为,伪造的货币总面值或币量达到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
(九)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伪造国家货币并贩运该宗伪造的国家货币的,定伪造国家货币罪,从重处罚。

五、关于走私伪造的货币的犯罪的处罚
走私伪造货币的总面值(折合人民币)5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或者币量50张以上不足500张的,属于情节较轻,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伪造货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折合人民币)5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或者币量500张以上不足5000张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并具有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的;
(三)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折合人民币)1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或者币量100张以上不足1000张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走私伪造货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折合人民币)5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5000张以上的;
(二)走私伪造的货币构成犯罪,并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冒充司法、海关、工商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折合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张以上的;
(四)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折合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张以上的;
(五)与境外不法分子勾结走私伪造的货币情节严重的;
(六)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行为人走私伪造的货币后,又在境内贩运该宗走私的伪造的货币,定走私罪,从重处罚。
走私伪造的外国货币的面值,按查获犯罪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同种货币兑换人民币市场汇价折算。

六、关于故意使用伪造货币的处罚
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或者走私伪造的货币后又在市场上使用该宗伪造的货币的,分别以伪造国家货币罪、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或者走私罪定罪,从重处罚。
收取伪造的货币后,故意在市场上使用,数量较大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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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7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7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工产业[2010] 第88号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7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8批)予以公布。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07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第207批)

一、汽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目录》序号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
解放牌
载货汽车
CA1140、CA1160、CA1310、CA1072、CA1082

载货汽车底盘
CA1140、CA1160、CA1310、CA1313、CA1072、CA1082

自卸汽车
CA3078、CA3108、CA3252、CA3310、CA3312

自卸汽车底盘
CA3078、CA3108、CA3233、CA3252、CA3312、CA3313

铰接客车底盘
CA6184

客车底盘
CA6113、CA6573、CA6683、CA6723、CA6783、CA6793、CA6870

厢式运输车
CA5072X、CA5082X、CA5140X、CA5160X、CA5310X、CA5313X

仓栅式运输车
CA5072CLX、CA5082CLX、CA5140CLX、CA5160CLX、CA5310CLX

半挂牵引汽车
CA4236、CA4256、CA4180、CA4220、CA4250

篷式运输车
CA5072X、CA5082X、CA5140X、CA5160X、CA5313X

油罐汽车底盘
CA5313GJY

运油车
CA5310GYY

畜禽运输车
CA5140CCQ、CA5160CCQ、CA5310CCQ

2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
宝来(BORA)牌
轿车
FV7142

3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客车
EQ6660、EQ6750

小学生校车
EQ6660

嘉龙牌
自卸汽车
DNC3165

自卸汽车底盘
DNC3165

4
东风汽车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040、EQ1081、EQ1120、EQ1161

载货汽车底盘
EQ1040、EQ1081、EQ1120

自卸汽车
EQ3040、EQ3259、EQ3319

自卸汽车底盘
EQ3040、EQ3042、EQ3259、EQ3319

混合动力电动城市客车
EQ6110

混合动力客车底盘
EQ6110

纯电动客车底盘
EQ6101

仓栅式运输车
EQ5081CCQ、EQ5120CCQ

牵引汽车
EQ4252

华神牌
载货汽车
DFD1211、DFD1252、DFD1258

载货汽车底盘
DFD1211、DFD1258

神宇牌
自卸汽车
DFS3290、DFS3310

自卸汽车底盘
DFS3310

5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EQ1030、EQ1040、EQ1041、EQ1050、EQ1150

载货汽车底盘
EQ1030、EQ1040、EQ1041、EQ1050、EQ1150

自卸汽车
EQ3045、EQ3096、EQ3130、EQ3153

自卸汽车底盘
EQ3045、EQ3096、EQ3130

客车底盘
EQ6120、EQ6692

厢式运输车
EQ5030X、EQ5040X、EQ5041X、EQ5050X、EQ5150X

仓栅式运输车
EQ5030CCQ、EQ5041CCQ、EQ5150CCQ

摆臂式垃圾车
EQ5125ZBS

加油车
EQ5125GJY

冷藏车
EQ5040X、EQ5050X

清障车
EQ5166TQZ

洒水车
EQ5125GSS、EQ5126GSS

随车起重运输车
EQ5163JSQ、EQ5165JSQ

邮政车
EQ5040X

运油车
EQ5126GYY

自卸式垃圾车
EQ5125ZLJ

俊风牌
客车
DFA6370

6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3
东风牌
载货汽车
DFL1100、DFL1160、DFL1310、DFL1320、EQ1160

载货汽车底盘
DFL1100、DFL1160、DFL1310、DFL1320、EQ1160、EQ1310

自卸汽车
DFL3160、DFL3250、EQ3122、EQ3310

自卸汽车底盘
DFL3160、DFL3250、EQ3120

城市客车
EQ6105

客车底盘
EQ6101、EQ6720、EQ6760

厢式运输车
DFL5100X、DFL5160X、DFL5320X

厢式运输车底盘
EQ5160X

仓栅式运输车
DFL5100CCQ、DFL5160CCQ、DFL5310CCQ、DFL5320CCQ

半挂牵引车
DFL4251、DFL4250

粉粒物料运输车
DFL5310GFL

化工液体运输车
DFL5320GHY

教练车
EQ5120JLC

7
上海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
6
雪佛兰(CHEVROLET)牌
轿车
SGM7121、SGM7143

8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6
别克(BUICK)牌
轿车
SGM7161、SGM7186

9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7
北方牌
豪华旅游客车
BFC6107

客车底盘
BFC6107

10
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
青年曼牌
半挂牵引车
JNP4181、JNP4250

11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9
北京牌
底盘
BJ1041、BJ1044、BJ1045、BJ1074、BJ1166、BJ1064

普通货车
BJ1041、BJ1044、BJ1045、BJ1074、BJ1166、BJ1064

1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9
福田牌
载货汽车
BJ1046、BJ1163、BJ1168、BJ1253

载货汽车底盘
BJ1041、BJ1046、BJ1061、BJ1081、BJ1128、BJ1162、BJ1163、BJ1168、BJ1252、BJ1253、BJ1317

自卸汽车
BJ3042、BJ3043、BJ3045、BJ3063、BJ3122、BJ3143、BJ3161、BJ3163、BJ3168、BJ3238、BJ3253、BJ3258、BJ3318

自卸汽车底盘
BJ3042、BJ3043、BJ3045、BJ3063、BJ3122、BJ3143、BJ3161、BJ3163、BJ3168、BJ3218、BJ3238、BJ3253、BJ3258、BJ3313、BJ3318

厢式运输车
BJ5041、BJ5046、BJ5059、BJ5069、BJ5109、BJ5163、BJ5253

厢式运输车底盘
BJ5051、BJ5069

仓栅式运输车
BJ5046、BJ5093、BJ5163、BJ5253

半挂牵引车
BJ4253、BJ4258

半挂牵引汽车
BJ4183

高空作业车底盘
BJ5163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BJ5258GJB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底盘
BJ5258GJB

教练车
BJ5128

绿化喷洒车
BJ5158GPS

绿化喷洒车底盘
BJ5168GPS

篷式运输车
BJ5046

清洗车
BJ5061TQX

扫路车
BJ5061TSL

吸污车
BJ5083GXW

吸污车底盘
BJ5083GXW

邮政车
BJ5051X

运油车
BJ5118GYY、BJ5313GYY

运油车底盘
BJ5118GFF、BJ5313GMF

沼气池吸污车
BJ5042TZZ

13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10
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牌
轿车
BJ7161、BJ7181、BJ7182、BJ7302

14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11
北京现代牌
两用燃料轿车
BH7162、BH7200

15
北京中大燕京汽车有限公司
14
燕京牌
客车底盘
YJ6122

1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长城牌
厢式运输车
CC5021X、CC5031X

工程车
CC5021GCP、CC5021X、CC5031GCP、CC5031X

教练车
CC5021JLP

轿车
CC7151、CC7152

抢修车
CC5021、CC5021X、CC5031、CC5031X

轻型货车
CC1031

邮政车
CC5021X、CC5031X

17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8
丰田(TOYOTA)牌
轿车
TV7164

18
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19
田野牌
轻型客车
BQ6475

轻型货车
BQ1023、BQ1030

19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22
长安牌
城市客车
SC6820、SC6850、SC6751、SC6781

客车底盘
SC6740、SC6730、SC6870

厢式运输车
SC5022X

售货车
SC5022X

小学生校车
SC6661、SC6910

20
太原南方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6
远威牌
厢式运输车
SXQ5251X、SXQ5300X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SXQ5100ZXX、SXQ5250ZXX

除雪车
SXQ5160TCX

清洗扫路车
SXQ5160GSL

随车起重运输车
SXQ5200JSQ、SXQ5310JSQ

吸粪车
SXQ5100GXE

压缩式垃圾车
SXQ5140ZYS

自卸式垃圾车
SXQ5161ZLJ

自装卸式垃圾车
SXQ5160ZZZ

21
包头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27
北奔牌
越野载货汽车
ND2160、ND2163、ND2252

越野载货汽车底盘
ND2160、ND2163、ND2252

载货汽车
ND1258

载货汽车底盘
ND1250、ND12500、ND12502、ND1254、ND1255、ND1256、ND1257、ND1258、ND1259、ND1310、ND1311

自卸汽车
ND3251、ND3252、ND3253、ND3254、ND3255、ND3256、ND3310、ND3311

客车底盘
ND6940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ND5310Z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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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中国政府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92年3月13日 生效日期1992年3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根据两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注意到科学技术合作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经济发展,认为有必要发展这种合作奠定长期基础,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促进两国间科学技术合作的发展,并确定这种合作的方向和领域。

  第二条 根据本协定,双方合作可包括:
  一、交换科学技术团组、学者和专家;
  二、交换科学技术情报和资料、产品和材料的样品、专有技术和许可证;
  三、组织科学技术讨论会和学术会议;
  四、进行共同研究、研制和交换研究和研制成果;
  五、双方可能商定的其他科学技术合作方式。

  第三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在本协定范围内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促进两国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科学技术合作。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指定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本协定的执行机构。

  第五条 缔约双方同意,应将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商务、财务和法律问题包括在根据两国现行法律签订的单独议定书和合同中。

  第六条 缔约双方保证,在本协定范围内双方和双方代表获得的科学技术情报和资料,未经提供科学技术情报资料一方的正式同意,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协定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如缔约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愿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五年,并以此法顺延。
  本协定于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三日在北京签订,正本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乌兹别克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俄文本为工作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全权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全权
   代       表       代      表
      宋 健         拉希姆·拉德扎勃夫
     (签字)           (签字) 字)